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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2008

    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意見

     

    今天終於看了這份《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諮詢文件,當然,我個人主要只著眼於「新媒體」這一檢討部份。

    雖然上網看新聞報紙討論區等等都聽了一個大概,大罵網絡23條,但始終親眼看過文件才可看到最完整的資訊,但一看才發現,網上流傳的一點不假,政府真的被希爺的裸照逼得急了?除了新媒體,還急著要重新定義什麼是「朋友」,還想把「朋友」都納入監察範圍,想真一點,這真的是為了廣大青少年著想嗎?

    希爺裸照事件的問題重心不在於荼毒香港 "天真爛漫" 的青少年,而是政府發現了自己在互聯網世界的軟弱無力。這份文件根本就是以道德作包裝,藉以增強政府對互聯網的管制能力而特設出來的

    而且大家都知道,香港偉大的淫審處對「淫褻」及「不雅」都未定義清楚,這一條例是否會被濫用?這亦是大眾擔心變成網絡23條的原因。

     

    在文件中節錄了幾點出來:

    保留現行共同規管的機制,並引進行政措施加以改善

    收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用戶之間的服務合約條文,加入具體的條款以禁止用戶發布淫褻或不雅物品,並要求用戶事前同意,如果有人通知互聯網協會用戶違反《條例》,互聯網協會可採取有關行動,而用戶不得異議;

    ﹝為什麼付費的互聯網服務要被逼接受一連串的限制?從前有互聯網供應商封鎖了部份連接埠,最後還不是自討苦吃?
    香港最可貴的自由,會先在互聯網世界被削弱嗎?就算用戶自認為沒有發放不雅物品,對方可是連大衛像也定義為不雅的淫審處啊!大家有信心不會誤觸地雷嗎?﹞


    制訂措施針對屢犯者,包括限制違規者的頻寬;如用戶違反合約條款,則暫停提供或終止服務;

    ﹝這應該是上述條文的延伸,還可以限制頻寬,終止服務?我認為上網已經成為現代人的一個基本權利,就像上街買菜一樣基本,你有聽說過在電話發出淫聲浪語,然後被終此服務的嗎?﹞

    收緊法定限制

    2.6 另一個方法是加入一系列法定要求以加強監控互聯網上淫褻及不雅資訊的發布,例如:

    (b) 增設瀏覽控制系統,核實瀏覽人士的年齡,例如要求瀏覽不雅資訊人士先輸入信用卡資料以核實身分,確保瀏覽人士年滿十八歲;

    ﹝這份文件推出之前是中學生在做的嗎?以信用卡來核實身份?到底是什麼邏輯?啊 !! 你沒信用卡你就不是成人!跟賣丸仔的有啥分別?啊 !! 你不吃就不是朋友 !!﹞

    (c) 給予執法部門權力,在取得法庭手令後,向網站或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出「強制移除違規網頁通知」;

    ﹝聽起來怎麼這樣耳熟?是剷除異見人士的其中一種手段嗎?規管言論自由的另一個說法?﹞

    (d) 檢控沒有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個別互聯網使用者。

    ﹝絕招出現了!嗅到了一點23條的味道嗎?﹞

     

    一併規管向公眾人士的發布及個別使用者之間的傳送

    2.2 另一個方案是一併規管向公眾人士的發布及個別使用者之間的傳送。此舉可收阻嚇作用,遏止淫褻及不雅資訊經任何方式在網上流傳。社會人士不會因為「公眾人士」或「個別使用者」定義不清而誤觸法例。不過,這個方案的問題在於我們對互聯網使用者之間的傳送的監管程度應如何拿捏,我們應如何避免過份干預個別互聯網使用者的私人通訊。

    ﹝迷:『大家都是朋友啊!』,這招沒用了啦!社會人士不會因為「公眾人士」或「個別使用者」定義不清而誤觸法例,就是要你怎樣也會觸到法例!想想以後所有資料傳送都被人看個一清二楚,是跟中國大陸「防火長城」接軌的第一步嗎?最後還要偽善的來一句「避免過份干預個別互聯網使用者的私人通訊」,看清楚是避免過份干預,不是不干預啊!

     

    沒心機再寫下去,總之這條例千萬不要讓它通過就對了...

    有興趣的可在此下載諮詢問件:
    http://www.coiao.gov.hk/pdf/coiao_review_full_chi.pdf

    10/6/2008

    我從來都是奶粉裡加三聚氰胺,你他媽三聚氰胺裡加奶粉?

     


    蒙牛:我從來都是奶粉裡加三聚氰胺,你他媽三聚氰胺裡加奶粉?

    外國人喝牛奶結實了
    中國人喝牛奶結石了
    日本人口號:一天一杯牛奶振興一個民族
    中國人口號:一天一杯牛奶震驚一個民族
    伊利、蒙牛最想對三鹿說什麼
    伊利:你他媽加就加了,不能少加點?
    蒙牛:我從來都是奶粉裡加三聚氰胺,你他媽三聚氰胺裡加奶粉?
    三鹿(委屈):那天漏斗壞了,沒控制住

    ======

    從大米裡我們認識了石蠟
    從火腿裡我們認識了敵敵畏
    從咸鴨蛋、辣椒醬裡我們認識了蘇丹紅
    從火鍋裡我們認識了福爾馬林
    從銀耳、蜜棗裡我們認識了硫磺
    從木耳中認識了硫酸銅
    今天三鹿又讓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學作用

    謝謝中國讓我們認識更多化學物質!

    2/1/2008

    有錢有公正‧法律面前‧窮人含__

     

    淫照事件,不但揭露了藝人的私生活,更將警方的無能原原本本的表露無遺。區區數張當事人自稱是「移花接木」的照片,就令警方出動上百警員,短時間內更找一個29歲無業男出來祭旗,還堅稱警方「絕對有能力」找到原兇,不枉「有志者,鄧竟成。」的稱號。

    背後原因大家都心照不宣,所謂有錢有公正就是這個道理,還有人記得「布吉小情侶」嗎? 當日有誰來為他們討回公道? 難道當日的片段並無不雅、無色情,拍得比今天的照片優雅?

    警方還說,無論照片是真是偽,都無阻他們執法,原來「發佈淫穢及不雅物品」果然是一條重罪,最高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那為什麼一直以來都有人發放淫穢物品都不執法啊!!? 鷹皇高呼一句,上百警力齊齊效命,現代的法規就是如此,人類果然是進步得很啊。

    由於鷹皇的指令,不得不做出一點成績,經過三日的追查,原兇當然找不到,替死鬼倒有很多個,就先捉一個出來祭旗,緩和一下氣氛,再作出承諾「絕對有能力」找到原兇。唔唔,為官之道第一訣 -- 『拖』字訣,這招使得乾淨利落,配合傳媒的宣傳簡直天衣無縫,令普羅市民都感到受警方保護實在安全得很呢。

    但「有志者」是否一定「事竟成」呢?『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科技罪案組』到底有多少斤兩? 回想當天,他們花數十萬向香港大學買一套FYP做出來的軟件,借此用來捉拿BT人仕就可知他們的「底」有多深。除了「古惑天王」,他們還捉拿了... 唔... 好像沒了? 成本效益還真高啊。今日科技進步,WIFI 遍佈全港,想捉拿一個上載照片的人談何容易? 若果「始作俑者」真的有心搞事,根本就無從著手。

    警方「死撐」自己有能力、鷹皇「死撐」相片是移花接木,真有異曲同工之妙。

     

    法律and窮人 
    圖片來源為互聯網,與本網站無關,謝謝。